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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000968(股票000962)

2023-09-15 23:21分类:技术指标 阅读:

(本文由公众号越声财富(YSLC168888))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操作建议。如自行操作,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自负。)

炒股,是发财的途径吗?

(三)评定估算

东方钽业董秘: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辉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东方钽业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24亿元,同比上升18.35%;归母净利润1.34亿元,同比上升44.65%;扣非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上升16.8%;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34亿元,同比上升13.6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383.21万元,同比上升23.8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111.71万元,同比上升18.85%;负债率22.4%,投资收益7077.9万元,财务费用-1325.17万元,毛利率17.12%。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3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2家,增持评级1家。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东方钽业(000962)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财务可能有隐忧,须重点关注的财务指标包括:货币资金/总资产率、应收账款/利润率、经营现金流/利润率。该股好公司指标1.5星,好价格指标1.5星,综合指标1.5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P——房地产价格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Ri——第i年的纯收益

做好隐患整改。上半年,结合疫情防控对作业现场防疫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103次,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31项。

问: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项目及主要解决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资产评估师:

经与委托人洽谈沟通,了解委估资产基本情况,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经综合分析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评价业务风险,确定接受委托,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针对具体情况,确定评估价值类型,拟定评估工作计划,组织评估工作团队。

财务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七个部门,部门职责分别为:

□ 适用 √ 不适用

净利润表现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1、三会一层

2、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

3、 部门职责

财务公司全面搭建了“一个基础,三道防线”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各业务部门是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稽核审计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同时制定了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信用风险管理办法等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其他业务与管理部门在实施风险管理中的职责,有效保证了各项风险管理的工作落地实施。

1、 内控制度和管理办法

2、 结算及资金管理

3、 信贷业务管理

4、 流动性风险控制

5、 合规性风险控制

6、信息系统控制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1年6月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00亿元,负债总额68.15亿元,所有者权益31.85亿元。实现净利润6862万元。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情况

截至 2021年 6 月 30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6445.43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经过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截至 2021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内控健全,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风险目前可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与经营资质、业务及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重大缺陷。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8月1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1-037号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春光、杨赫、朱国胜、姜滨、聂全新、刘文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1-038号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房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1-039号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1-040号公告。

●交易简要内容:2019年12月公司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房产)的议案》。公司在产权交易机构对公司所拥有的北京千鹤家园小区11套房地产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评估期限已到期,公司重新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对11套房产进行了评估,现评估价值为8646.17万元。交易对方及成交价格待实际成交后方可确定。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以公开交易方式转让部分闲置状态的固定资产(房产),各项资产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转让。

2、公司2021年8月1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房产)的议案》,9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3、本次处置房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全部完成预计产生的利润可达到公司最近一年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市场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委估资产市场法评估价值为8,646.17万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捌仟陆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元整,精确至佰位)(含增值税)。较账面价值增值7,436.01万元,增值率614.46%。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下表: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委估资产收益法评估价值为1,699.68万元(大写金额为壹仟陆佰玖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精确至佰位)(含增值税)。较账面增值489.52万元,增值率40.45%。

3、评估结论

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大,收益法评估所得出的结论虽能体现房地产的总体收益能力,但房地产获利能力的量化和现值化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故本次评估未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而是选取更能真实反映评估对象市场价值的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最终评估结论取市场法评估结果8,646.17万元(大写金额为捌仟陆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元整,精确至佰位)(含增值税)。

三、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四、本次处置固定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标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聘请了评估机构对本次拟出售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等原则,对估价对象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我们对评估结论无异议。

3、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且交易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该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评估报告书(中通评报字〔2021〕12049号)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房产)的议案

三、 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11: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1、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三、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房产)的议案》

一、重要提示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三、重要事项

共一册 第一册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前述要求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及相关资料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方法

七、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论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11套房地产评估价值为8,646.17万元。(大写为人民币捌仟陆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元整,精确至佰位)。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特别影响的特别事项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经现场勘察核实,2#2502?2#2505和2#2507有租户居住,未签订租赁合同;2#2505于2021年1月26日签订租赁合同,租期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8日,租金为14,000元/月,承租人为北京中卫人济医学研究中心。由于房产都是短租,本次评估师认为对评估结果影响极小,故未考虑租赁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1.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

2. 历史沿革及概况

根据2000年8月22日东方钽业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00年8月以1999年末总股本16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8股,转增股本总数为13,200万股。另根据东方钽业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以2000年年末总股本297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送0.50元现金红利(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和送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5640万元。根据东方钽业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8号文件核准,实施了以截止2011年10月24日总股本35,640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售2.5股的方式配售股份,本次配股发行价格为10.68元/股,配股资金到位后东方钽业注册资本为44083.2644万元。

2007 年 5 月 22 日冶炼厂将持有的161,533,440股国有法人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过户到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色集团公司”)名下,东方有色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1,533,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3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钽业的股份变更为201916800股,占其公司总股本的45.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 评估目的

三、 评估对象和范围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北京千鹤家园小区11套房地产评估基准日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住宅/住宅,共有宗地面积10028.58平方米,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9-11-14,权利其他状况记录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记录有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房屋总层数、房屋所在层。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 评估基准日

六、 评估依据

1.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21〕第9期和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1〕7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714号最新修改);

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7.《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

8.《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9.《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

10.《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

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

1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13.《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14.《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

15.《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6.《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0〕11号);

17.《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91号最新修订);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最新修订);

21.《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中评协〔2019〕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9.《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0.《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1.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考资料等;

2.贝壳找房APP、链家官网。

1.现场勘查记录;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 评估方法

1. 市场法是在求取一宗委估房地产价格时,依据替代原理,将委估房地产与类似房地产的近期交易价格进行对照比较,通过对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等进行修正,得出委估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2. 收益法是基于预期原则和货币的时间价值观念,运用适当的折现率,将预期的委估的房地产在未来各年的正常净收益折算成估价期的现值,累加后得出委估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 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价值的判断。公开市场是指一个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充分竞争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评估对象北京千鹤家园小区11套房地产作为住宅用途为最有效利用方式。

十、 评估结论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 评估报告日

一、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三、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四、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五、 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六、 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七、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八、 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九、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十、 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选用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非法干预并独立进行。

本次评估对象11套房地产账面价值是2006年的抵账价值,11套房地产评估价值是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两者时间跨越大,北京房地产市场有较大增值。本次评估价值比账面价值,增长率6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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