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000677(股票0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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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详情介绍: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获悉,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12日10时至2019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将公开拍卖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00,000,000 股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的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为000677)200,000,000股。
展示价格:3.37元乘以200,000,000股乘以90%,保证金:9,000万元,增加幅度:250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法院不统一安排咨询看样,若有需求请自行了解。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2019年10月12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0月2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
0345010900009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如上述程序完成,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将减少 200,000,000 股,变为持有0股,这将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本事项暂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与经营。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18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再次将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8年8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2018年8月7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2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7:00 (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 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联 系 人:刘峻、马雨飞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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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